关于成立教科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为建立教科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,进一步加强本系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,推进系资产管理常态化工作和专项清查任务的落实,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决定成立教科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通知如下:
一、小组成员
组 长:饶淑园(系主任)、庄良杰(系总支书记)
副组长:欧小军(系副主任)
秘 书:翟新灵(系办主任、兼固定资产系统管理员)
成 员:王苑芮、程亚兵、刘锦花
二、主要职责
(一)组长:组织落实学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要求,审定本系资产管理办法,为落实各项资产管理工作创造条件。
(二)副组长:协助组长做好本系国有资产管理的领导工作。
(三)秘书:执行本系本系资产管理办法,组织落实各项资产管理工作要求。
(四)成员:执行本系资产管理办法,完成各项资产管理工作任务。
(五)固定资产系统管理员:负责惠州学院固定资产系统的数据维护工作。
三、工作考核
1、建立长效机制,强化责任意识,明确岗位职责,细化工作标准;
2、考核结果与岗位绩效工资发放、年终考核、各种评比等挂钩。
教育科学系
2016年6月6日